有两样事情很久没做过的,一是运动,二是读书。
说到运动,想想毕业将近运动,真心没有做过啥像样的运动,尽管脑子里一直有着各种计划(如骑车、游泳、爬山),却未付诸实践。在公司也大多数是吃饱了饭就坐着,毫无运动量。于是乎,体重目前已飙升到了70kg——这还不知道是否还会继续上升呢。在亲爱的小瑾同学建议之下,我觉着是得慎重考虑将运动一事提上议事日程。这不,今天一大早就决定要去跑步。老实说,绕着小区跑了快一圈,气喘吁吁的不行。不过,出出汗的感觉真好,早晨的空气也不错,这个计划得坚持。尝试着从周末开始,逐渐覆盖到工作日——虽然在可遇见的范围内,这事的可能性很低,能把周末的晨跑计划坚持下来就不错了。:)
读书,或为消遣,或为长见识——读些好书,总归是无坏处的。但最近读书真的很少,这还不是最糟糕的——因为互联网,因为微博这类媒体,对长文字的耐心变得很低——无法忍受长篇大论,即便是文章真的干货十足。我们似乎变得对“信息”欲望十足,总想赶紧抓住眼前的的这点信息,然后追逐下一个信息,但实质上我们并不知晓我们要的是什么,这其实是病——
信息焦虑症。今日也试着让自己静下来读书,寻找下充实的感觉。《黑客与画家》读完两章,作者所谈及的,简直是I can’t agree anymore.主题大概可以简述为版权与互联网软件。
1)版权。
如果有注意的话,会发现最近几大IT巨头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战,一波接着一波,雅虎跟Facebook、三星跟苹果…具体的了解的也不多,就不细说了。给我的感觉是专利(广义上我理解它是版权的一种形式,实际上是否可这样认定,非专家,不敢下定论)成了武器,这种武器原本是想保护创新者的权益(一项创新要搞出来不容易),但一不小心也会成为创新的障碍——因为大多数时候公开的研究讨论是创新的重要源泉之一,而现在因为公开的研究有可能会触犯到别人的专利而吃到公司,那研究人员可能就会有意识的不往下研究。以上,我所说的比较简单,但大概是想说明版权这东东是双刃剑,而界限很重要。
2)互联网软件。
这里的互联网软件,简单的说,其实就是网站。
互联网时代的网站跟桌面时代的软件,是两个事物,只是一个代表新势力,一个代表旧势力。的确,对于用户来说,网站是最理想的情况——现在只通过浏览器和软件,已经可以满足大部分的主流需求了。这种需求满足的怎样呢?想象下:不需要考虑软件的版本了,只要打开网站就是最新的,更不必说安装软件这活;不必担心数据丢失了,因为我的数据不是存在我自己的电脑上的——要相信,存数据这活,服务器的专门工程师比个人更专业。事实上,对我来说,仅数据这点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了,这可以保证我随时随地都可以编辑我的文件,保证我工作的延续性,我可以说,让U盘见鬼去吧。当然,目前理想的情况并未达到这种程度,受制于网络条件,用户的接受度,商业公司自身利益等种种问题,目前很多软件仍然要依赖系统而存在,并且,目前看起来很多桌面软件仍具有互联网软件所不具备的优势(如运行速度,用户体验)。但互联网软件这种形式的服务是未来的趋势应该是毋庸置疑的——所谓的云服务其实正是这种趋势的典型代表。而如果以这种趋势来看,时下的这种网盘,可能是以一种过渡性的产品——因为这种产品是因为目前大多数软件以桌面形式存在,数据保存在本地,网盘则是把数据同步到了云端,再由云端到用户的各种设备。未来,假如大多数软件本身就是连接到互联网的,那这种网盘是否其实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呢——因为我的数据本来就是在云端了,不需要额外的同步软件来管理我这些需要同步到云端的数据了。更彻底的可能是系统本身就是互联网的,随时随地登入ID就是我的系统——Google 搞了一个,百度也有类似的计划——云os。但实际要投入应用估计需要很长时间,业界的推动是一回事,用户的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而如果以这种趋势来看的,目前移动互联网上的这种关于native app和web app之争,可能是同一回事了,前者类似于桌面软件,后者则是互联网软件。以我自己的经验来看,更倾向于web app,尽管它的体验目前可能还不如native app。
读书引发的思考和总结是一件极有价值的事情。:)